发布时间:2024-06-17 17:19
来源: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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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服务、扶持、鼓励、倡导为宗旨,以多出精品力作为目标,积极发现和培养有潜力、有活力的青年文艺人才,进一步繁荣南京文学艺术事业,南京市文联实行作品(作家)签约创作制,即日起开展第23届作品(作家)签约申报工作。
一、申报作者条件
1.申报者应长期在南京市内生活和工作,坚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作品能够体现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与批评的新高度,具有原创性、前沿性、开拓性。
2.签约作者以确有创作实绩的中青年作者为主,适当考虑其他年龄层次的作者;以近年来在全省或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作者为主,适当考虑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作者。
3.与市文联已签约过两次以上的作家原则上将不再签约。
二、申报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主要为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儿童文学、纪实文学以及网络文学,可适当考虑有较高水准的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文学评论专著等。
2.创作计划力求翔实,创作内容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倡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以围绕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具有标志性、代表性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围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艺术性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围绕“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艺术讲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南京实践、南京作为;围绕未来一段时期重大时间节点,深挖南京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弘扬长江文化、海丝文化、秦淮文化等,展现南京的人文禀赋和文化特质;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民道德新风貌等重大现实题材作品创作为主,兼顾其它题材创作。
3.已获南京艺术基金资助的作品不予签约;与南京市文联、市作协签约项目未结项的作者不得申报;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完结或出版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三、签约事项
1.申报者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详尽创作计划,经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报市文联党组审批并面向社会公示后,由市文联与符合条件者签订创作协议。
2.签约作品要求两年内完成,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或在正规文学期刊发表,网络文学要求在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被纳入中国作协“全国网络文学重点园地”的网络平台上发表并完结(20万字以上)后,经签约作者本人申请,由市文联提供创作津贴。
3.签约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南京市文联(作协)拥有该作品参加国家级、省市级文艺奖项评比的申报权或联合申报权。
4.签约作品发表或出版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该作品为“南京市文联签约作品”。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2.申报要求:申报者请认真完整填写有关表格(申报表请点击下方“附件”下载),详细说明个人信息,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报表电子文本和纸质表格(一式五份);
(3)作者本人已出版、发表及获奖作品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
(4)申报作品创作大纲及不少于3000字的作品文本(一式五份)。
3.申报方式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含申报表、创作大纲及不少于3000字的作品文本)发送至南京市作协邮箱njzx583@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作者姓名+签约作品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南京市作家协会(注明“签约作品申报”)。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四条巷12号南京市作协
联系人:张颖 鞠亚明
联系电话:84578583
南京市作家协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