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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花开”之“光影璀璨40年・秦淮灯彩甲天下”第40届秦淮灯会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26-02-13 15:33

来源: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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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度春华秋实,一年一度的秦淮灯会早已成为南京人最温暖的民俗记忆。秦淮河畔花灯如海、人流如潮,传统与民俗在此交融共生,绘就出一幅烟火气与文化味交织的节日长卷。为充分展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捕捉灯会中直抵人心的历史瞬间与人文温度,呈现各展区的璀璨风华,以光影描绘时代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崭新篇章,第40届秦淮灯会组委会、秦淮区委宣传部、秦淮区文旅局、南京市摄影家协会等单位,将共同举办“茉莉花开”之“光影璀璨40年・秦淮灯彩甲天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集优秀作品。

一、活动主题

“茉莉花开”之“光影璀璨40年・秦淮灯彩甲天下”

二、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以收到投稿邮件时间为准)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第40届秦淮灯会组委会

中共秦淮区委宣传部

秦淮区文化和旅游局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

共青团秦淮区委员会

南京市秦淮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摄影家协会

南京市秦淮区文化馆

四、征稿要求

(一)题材内容

作品须拍摄于2026年第40届秦淮灯会期间(自2026年1月21日亮灯仪式起至本次征稿截止日期),反映秦淮区地域范围内民俗、风情、风景、风貌,需紧扣灯会主题,展现秦淮灯会特色与地域文化内涵。

(二)投稿细则

1.本次征集分为纪实类与创意类,所有作品均须为2026年第40届秦淮灯会期间创作,每位投稿者限投10件(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组照构成限4-8幅)。

2.纪实类作品使用图像软件处理时,不得对图像进行影响真实属性的调整或润饰;可对整体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得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禁止添加、移动、去除画面构成元素。

3.创意类作品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但须在本人原创摄影作品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后期加工;若使用AI参与创作,最终提交作品须按国家相关法规保留AI水印,同时附作品原图及创作说明文档,文档内需包含图片创作提示词、AI参与创作的完整思路描述。

4.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箱实名制投稿,作品文件须为JPG格式,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图片大小在25M之间。每件作品文件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电话号码+(纪实类/创意类)。

5.投稿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秦淮灯会;组照作品需自行整理为组图,并将组图与单幅照片放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方式与作品文件命名格式一致;所有投稿作品须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作为邮件附件上传,压缩文件命名与邮件主题一致。

(三)参赛说明

1.本次摄影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请投稿者自行保留原图。

2.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对入选作品进行非商业性使用,不支付报酬,作品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3.投稿者须保证投稿作品为本人独立创作完成,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保证作品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产生相关法律纠纷,一切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所有投稿作品的视觉元素均须为本人拍摄,禁止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禁止弄虚作假,禁止以共同创作、素材共享、技术交流等理由使用第三方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稿及入选资格。

5.使用AI参与创作的作品,如投稿时擅自去除AI原始水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入选资格。

6.航拍作品须附合法审批飞行证明(审批截图),并与参赛作品一同打包提交备查。

7.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稿者的一切参与资格。

8.投稿者若存在著作权问题或其他严重违规情况,主办方将取消其入选资格;情形特别严重的,将禁止其参加主办方举办的所有展览活动,期限为三年直至终身,一切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入选作品评选前后,主办方将根据评审需要,调取作品原图或大图,投稿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参与资格。

10.投稿邮箱:549141368@qq.com

咨询电话:025-84545683

联系人:赵君、冯轶、陈金晶、李蔚

(四)入选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拟评选入选作品100件,所有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及相应稿酬。

五、其他说明

1.凡参与本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

2.主办方拥有对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若有内容调整,将通过官方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3.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南京文艺生活”网站、微信公众号,“南京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秦淮文旅”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


供稿:市摄协

编辑:郭锴

校对:孙可

审核:狄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