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8 17:39
来源: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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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十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共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时间安排和选送要求,南京市美术家协会拟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南京市中国画、油画作品征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题,生动描绘壮丽辉煌的时代图景,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中国人民奋发的精神面貌,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彰显中华审美旨趣,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注重提升艺术水平和质量,把握学术性、多样性、创新性原则,发挥美术作品温润心灵、启迪心智、引领风尚等方面的作用。
二、评选办法
(一)征稿要求
1.参展作者必须具有江苏户籍。
2.送展作品为中国画、油画。作品需自行裱板或装框,装裱后最长边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硬质玻璃。
3.凡自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公开展出,均可投稿。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评选确定的直送作品可直接向相应展区送件参评。
4.作者需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如有作品高仿、抄袭、剽窃等情况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作品情况,展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
5.送件作品保险须自行投保,退件作品保险由展区投保。
(二)投稿方式
1.请将原件送至南京市美术家协会参加初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四条巷12号。
联系人:许晓鹏,18951751789。
收件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15日,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
2.投稿作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一种途径投稿,重复投稿视为无效且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步骤
1.由市美协组织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按江苏省美协统一分配指标评出入围作品,并报送至江苏省美协参加评选。
2.凡送作品参评,即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南京市美术家协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