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听见南京,为宁唱响”原创歌曲第二阶段征集的通知
2024-08-22发布 /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人阅读
由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的“听见南京,为宁唱响”歌曲征集活动,第一阶段歌词征集已全部结束。本次活动受到了来自全国各地音乐创作者的热切关注和支持,共收到歌词稿件近300首,经过专家组评审,一致认为本阶段歌词征集范围广、数量多、质量高,决定将入围歌词作品增加到20首。现公布入围歌词作品,并将第二阶段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围歌词作品
1.《南京,见字如面》作者:廖建中
2.《遇见南京》作者:鲍方
3.《秦淮听月》作者:朱妙其
4.《我把爱留给南京》作者:黄志文
5.《秦淮河岸》作者:严媛兰
6.《栖霞山寻霞》作者:陈苏扬
7.《南京》作者:崔哲
8.《就爱这座城》作者:蔡清
9.《梧桐树下》作者:袁晨光
10.《寻梦乌衣巷》作者:赵凌云
11.《花漾老门东》作者:陈苏扬
12.《幸福南京》作者:吴月华
13.《听见南京》作者:肖正民
14.《行知吟》作者:赵君、陈浩东
15.《千年秦淮》作者:姜艳、童贝贝
16.《在南京》作者:桂建廷
17.《守望》作者:秋枫
18.《草书魂》作者:王梦娴、费波
19.《金陵有约》作者:袁晨光
20.《爱上“大蓝鲸”》作者:史岩
二、第二阶段歌曲征集
1.征集时间:即日起—11月20日
2.参加对象
(1)全国专业、业余曲作者均可报名参加。
(2)南京市各区文化馆、音协可推荐报名参加。
3.作品要求
(1)申报参评作品应根据本通知公布的20首歌词(见附件1)的基础上进行谱曲,提倡作品形式、体裁及风格的多样化,强调思想性、艺术性、可听性较完美的结合。
投稿作品仅限于2024年1月1日以来创作且未在市级及以上各类评奖评比中获奖的原创音乐作品。
(2)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关于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作者和各报送单位不得重复报送,否则视为无效。每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3首。
4.作品评审
(1)本次征集邀请全国及省内专家对征集的歌曲进行两轮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设:金质作品1首,银质作品2首,铜质作品3首。
(3)对评为金质、银质、铜质的作品,将给予一定创作补贴,选入“听见南京,为宁唱响”原创歌曲征集活动颁奖晚会并颁发证书。
5.投稿要求
(1)投稿必须提交《“听见南京,为宁唱响”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歌曲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听见南京,为宁唱响”歌曲征集活动申报作品授权书》(见附件3)、作品曲谱、音频小样。
(2)作品申报表、授权书、曲谱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听见南京,为宁唱响”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歌曲作品申报表》《“听见南京,为宁唱响”歌曲征集活动申报作品授权书》各1份;纸质版作品曲谱一式4份,其中3份需隐去作者信息。
(3)作品音频小样必须包括演唱及伴奏。
(4)作品音频需使用MP3或WAV文件格式。
(5)所有投稿作品及材料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收件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四条巷12号 南京市音乐家协会邮编210002。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851702293、025-84578588。
电子邮箱:19808819@qq.com
文件名请标注“听见南京歌曲征集+作者姓名”。
三、其他事项
1.通过评审的作品将择优代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参加各类比赛、评选及宣传演出等活动。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听见南京,为宁唱响”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附件:1.“听见南京,为宁唱响”入围歌词作品
2.“听见南京,为宁唱响”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歌曲作品申报表
3.“听见南京,为宁唱响”歌曲征集活动申报作品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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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