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4 15:45
来源: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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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服务、扶持、鼓励、倡导为宗旨,以多出精品力作为目标,积极发现和培养有潜力、有活力的青年文艺人才,进一步繁荣南京文学艺术事业,南京市文联实行作品(作家)签约创作制,即日起开展第22届作品(作家)签约申报工作。
一、申报作者条件
1.申报者应长期在南京市域范围内生活和工作,坚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作品能够体现文学创作、文学理论与批评的新高度,具有原创性、前沿性、开拓性。
2.签约作者以确有创作实绩的中青年作者为主,适当考虑其他年龄层次的作者;以近年来在全省或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作者为主,适当考虑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作者。
3.与市文联已签约过两次以上的作家原则上将不再签约。
二、申报作品要求
1.创作体裁主要为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儿童文学、纪实文学,可适当考虑有较高水准的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文学评论专著等。
2.创作计划力求翔实,创作内容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倡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以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人类命运共同体、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时间节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要成果的重大现实题材作品创作为主,兼顾其它题材创作。
3.已获南京艺术基金资助的作品不得申报;与南京市文联、市作协签约项目未结项的作者不得申报。
三、签约事项
1.申报者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详尽创作计划,经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报市文联党组审批并在有关媒体公示后,由市文联与符合条件者签订创作协议。
2.签约作品需于两年内完成,并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或在正规文学期刊发表后,由市文联提供创作津贴两万元(税后)。
3.签约作品著作权归个人所有,南京市文联(作协)拥有该作品参加国家级、省市级文艺奖项评比的申报权或联合申报权。
4.签约作品发表或出版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该作品为“南京市文联签约作品”。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2.申报要求
申报者请认真完整填写有关表格(申报表请在“南京文艺生活网” http://wl.nanjing.gov.cn/下载),详细说明个人信息,认真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报表电子文本和纸质表格(一式五份);
(3)作者本人已出版、发表及获奖作品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
(4)申报作品创作大纲及3000字左右的章节选读(一式五份)。
3.申报方式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含申报表、创作大纲及3000字左右的章节选读)发送至南京市作协邮箱njzx58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作者姓名+签约作品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南京市作家协会。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四条巷12号
联系人:张颖 鞠亚明
联系电话:84578583
南京市作家协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