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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美术家协会入会须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14:51

来源: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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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南京市美术家协会章程》中有关个人会员申请、审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入会者应拥护南京市美术家协会章程,有加入南京市美术家协会的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中国美协举办的美术展览一次以上(含与国家文旅部联合举办的展览);或参加江苏省美协举办的美术展览二次以上(含与江苏省文化厅联合举办的展览);或参加南京市美协举办的大型美展三次以上。

2.有两篇2000字以上美术理论文章(不含消息稿)发表、出版于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或有五次(件)美术作品发表于省以上报刊杂志。

3.在市、区、县文联,文化馆,大型厂矿工会、宣传部门直接从事美术组织工作多年;或在大、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工作多年,本人具有一定美术创作水平,且有美术组织或美术教育工作成就者(指所属部门由其培养、组织的美术作者的作品多次参加全国、省、市美术展览)。

4.在宁各单位中的中国美协、江苏省美协会员,以及具有中、高级专业美术职称的美术创作、研究人员。

5.美术院校毕业生且仍继续从事美术创作者,包括从事美术创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材料;

2.经主席团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

3.经新会员培训合格并交纳会费;

4.由南京市美术家协会颁发会员证;

5.本会会员符合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条件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经本会同意后向江苏省美协推荐。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3.获得本会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决议、遵守本会章程;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社会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本人的艺术活动和艺术成就,提供相关资料;

6.反映人民群众对美术艺术的需求和意见。

五、入会申请材料

入会申请材料包括南京市美术家协会入会申请表(见附件)、业绩及证明材料(入展证书、发表文章、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jmx84578582@163.com

六、会费交纳

接到办理通知后,申请人将500元会费汇款(转账)至协会账号。

户名:南京市美术家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银行账号:10102001040213055

汇款时请备注:姓名+会费(如:张三会费)

或扫描(长按)以下二维码交纳


附件:南京市美术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供稿:市美协

编辑:郭锴

校对:孙可、张雯

审核:狄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