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文联开展2026年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征集
2025-12-18发布 /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人阅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繁荣重大题材文艺创作,根据南京市文联文艺创作工作实际,拟征集南京市文联2026年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南京市文联直属各文艺家协会及其会员,直属事业单位、各团体会员单位及其成员等;鼓励南京市“文艺两新”机构或个人申报,支持优秀文艺家申报南京题材原创作品;
2.申报项目一般为已经完成策划和前期筹备工作、具备相对成熟的创作基础、2026年可完成和推出的作品;创作周期不超过两年(作品完成和推出日期不晚于2027年)的优秀作品亦可申报;
3.申报主体须拥有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评奖申报权和荣誉权。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1月20日(以材料寄送日期为准)。
三、重点征集选题方向
参照《南京市文联文艺创作选题指南(2026年度)》(见附件1)。
四、征集项目类别
1.广播影视项目:包括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网络影视作品(含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等),广播剧(含有声剧)创作项目。
2.舞台艺术项目:包括戏剧(话剧、戏曲、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等),音乐(歌曲、交响乐等),曲艺,杂技,舞蹈以及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跨媒体艺术节目的创作及演出项目。
3.视觉艺术项目:包括美术、书法、摄影、雕塑、民间文艺等主题性创作展览展示项目。
4.文艺精品研讨评论项目:包括文艺理论、评论研讨项目,与当今文艺创作、文艺思潮密切相关且贴合文联工作需要的文艺理论、评论专著等。
5.主题性文学创作项目:包括有关单位提出的主题性写作或出版计划,注重支持“南京原创”作品。个人创作项目由南京市文联作品(作家)签约制度征集申报,不再作为此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征集对象。
五、申报要求
1.广播影视类: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专题片),网络影视作品(含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等)须完成剧本创作,并在江苏省申报备案、获得公示;广播剧(含有声剧),纪录片(含网络纪录片)须完成剧本创作,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须提供立项批复材料。
2.舞台艺术类:须已完成剧本或大纲(音乐、曲艺类须完成词曲谱),未公开演出。
3.视觉艺术类:须完成项目简介和实施方案,未公开展出。
4.文艺精品研讨评论类:须具备详细的研究、策划方案或已完成创作大纲且未正式出版。
5.主题性文学创作类:须已完成策划方案及创作大纲,未正式出版。
六、扶持标准
1.按照精准扶持原则开展项目扶持工作,扶持项目根据创作难易程度、规模体量、艺术价值、社会影响等因素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通过评审程序获得立项的入选项目,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并按约定给予创作资金补贴。
2.南京市文联将持续关注重点项目创作进展,根据创作实际需要,在协调整合资源、指导修改打磨、搭建展示平台、宣传评论推介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扶持项目可优先推荐参评省级重点文艺创作项目。
七、申报材料
1.《南京市文联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须根据项目创作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并对费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做出充分说明。
2.项目主创人员及制作方情况介绍和资质证明材料(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3.改编、移植的作品须提交原著和改编、移植版权(授权)协议书;合作项目须附合作协议。
4.各项目类别申报所需其他材料
(1)广播影视项目:须提供剧本大纲、完整剧本、其他备案立项证明材料、项目书等。原则上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拍摄制作项目须提交《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电视剧(含动画片)拍摄制作项目须提交《电视剧(电视动画片)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网络影视作品拍摄制作项目须提交《重点网络影视剧规划备案号》、与网络视听企业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2)舞台艺术项目:申报音乐创作项目的,须提供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完整或部分音乐小样的乐谱及音视频文件;申报戏剧、曲艺、舞蹈、杂技创作项目的,须提供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及剧本大纲;申报大型舞台剧创作生产项目的,还须提供申报项目的作曲(片段)及其音乐小样、舞蹈编排视频、节目编排视频、舞美设计图、多媒体设计图等。
(3)视觉艺术项目:须提供申报项目策划方案及展陈设计方案。
(4)文艺精品研讨评论项目:须提供完整的创作大纲或详细的研究、策划方案。
(5)主题性文学创作项目:须提供详细的策划方案和创作大纲。
八、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表下载
项目申报主体可在南京市文联网站(http://wl.nanjing.gov.cn/)或南京文艺生活微信公众号对应文章下载《南京市文联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要求填写。
2.材料报送
申报主体根据项目所属艺术门类将申报表和其他相关申报材料(签名并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U盘介质电子版一份)寄、送至南京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或创研部(联系方式见附件2)。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和音视频文件,须将电子版存储在U盘一并邮寄。
申报主体须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合法,不违反任何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每个项目只能向一个协会(部门)报送,不要交叉重复报送项目。项目申报材料不退还,需自行备份底稿。
(二)项目评审
南京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及创研部负责受理本领域及综合类申报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初审。南京市文联创作指导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择优评审,提出年度重点扶持项目建议名单。
(三)项目立项
经南京市文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扶持项目名单。南京市文联将做好扶持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结项、宣传推广等工作。
附件:
1.南京市文联文艺创作选题指南(2026年度)
2.南京市文联相关联系方式
3.南京市文联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申报表
供稿:市文联创研部
编辑:郭锴
校对:孙可、张雯
审核:狄于震